注意事项
一、符合下列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1.属于深圳,广州、珠海、东莞、佛山、海口、三亚城市家庭户口(注:增城,从化必须为4401家庭户。深圳和广州集体户也可以受理此类别)。
2.有5年内两次或以上日本或者发达国家正常出入境记录才能办理(仅限于商务以及个人旅游签证不含团队旅游签,以及其他签证类别不适用;发达国家记录仅限于申根签证,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3.属于中山、惠州城市家庭户口,为在职人员且全日制本科学历(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以上的人员。
二、可以申请此类别签证的申请人免收押金和提供半年10万流水账单,但必须要提供担保函。
三、福建省签发、出生的护照或者在福建生活居住的、以及过往有拒签记录的,暂不受理此类别。
四、客人回国后必须交我司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章,登机牌彩色清晰扫描件一同销签,确认是按时回国。
五、经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确认,从2016年12月21日起,申请人在办理日本个人短期旅游签证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居住证明。同时,广州日本领馆不再承认任何“办理居住证回执”等其他资料。
个人基本资料
旅游申请表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网站提供表格下载)
旅游信息表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紧急联系人必须为在国亲属。(网站提供表格下载)
护照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 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者蓝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照片不能使用)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 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在所属领区内,持香港黄皮护照(即香港签证身份书),澳门旅行证的申请者免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须到近半年居住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提供原件以及回乡证复印件。
居住证明资料
一、深圳地区(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居住证复印件
(2)连续6个月在深圳购买社保的记录(不可断开,需连续购买,且必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
二、除深圳外的所有地区(满足一样即可)
(1)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明(由居委会或街道开具,有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盖章)
(3)连续6个月在当地购买社保的记录(不可断开,需连续购买,且必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
注意:如有同行人为外领区户籍常住的申请者,跟在广东、广西、海南内常住的直系亲属一起申请,有关系证明,可以不提供居住证明一起递交签证。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中方单位资料
在职证明
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明确日期,并盖公章。须有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地址、固话;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以下的格式准备。(网站提供模板下载)
注意:
(1)如为广深户口且五年内去过欧美发达国家或者日本的申请人可免于提供。
(2)如为珠海、佛山、东莞城市居民户口的申请人提供本人名下的彩色扫描件金卡可免于提供。
单位资质证明1.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在2013年之后改为网上年检所以可以提供正本加盖公章)。
2.在非营利或事业单位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
(1)如为广深户口且五年内去过欧美发达国家或者日本的申请人可免于提供。
(2)如为珠海、佛山、东莞城市居民户口的申请人提供本人名下的彩色扫描件金卡可免于提供。